危险源的再辨识
引进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设备、新材料时
引进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设备、新材料时
危险源应实施动态管理。在不同时段、不同施工阶段,应对危险源实施动态辨识、评价,及时更新危险源清单和评价结果,对已消除的危险源要及时撤销。如有下列情况,须重新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和评价:
1.1 法律、法规、标准发生变更;
1.2 管理方针发生变化;
1.3 活动、产品、服务或运行条件发生变化;
1.4 引进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设备、新材料时;
1.5事故、事件发生后和整改不符合要求;
1.6相关方有合理抱怨时;
1.7管理评审、内、外部审核的要求;
1.8目标、管理方案完成后,对残余风险的评价;
1.1 其他情况需要时。
本文版权归网站所有,转载请联系并注明出处:
http://127.0.0.1/article-detail/Bxy2nmL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