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省水利厅关于2023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评结果的公告
根据《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评的通知》(辽水建管函[2023]107号),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评,现将考评结果公告如下:
A级:本溪市、朝阳市、丹东市、沈阳市、阜新市、营口市、葫芦岛市、大连市、抚顺市、铁岭市。
B级:锦州市、辽阳市、盘锦市、鞍山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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