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(省本级)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权责清单的通知
省水资源管理集团,各市水利(水务)局,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,厅机关有关部门,厅直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明确省本级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权力和责任,我厅对现行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进行了梳理,形成了《辽宁省(省本级) 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权责清单》,现予以印发。
请厅机关有关部门,厅直有关单位遵照执行。各市级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参照本权责清单,按照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,认真梳理本地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。
辽宁省水利厅
2023年11月8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本文版权归网站所有,转载请联系并注明出处:
http://127.0.0.1/article-detail/byd9KwJW
发表评论
登录后才能参与评论哦...
登录
后参与讨论
匿名评论,需审核
0/1000
提交评论